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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粘土行业将实施准入公告管理

发布日期:2012-02-18  发布日期:2012-02-18   浏览次数:4

工信部2011年9月29日发布《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工信部将在审核、复审、核实、公示等程序后,将名单以公告方式予以发布。而耐火粘土(高铝粘土)、萤石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指标优先向公告企业配置。

业内人士指出,相关措施将便于各界对行业实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进企业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工信部人士介绍说,耐火粘土和萤石是可用尽且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近年来,一些企业对耐火粘土、萤石过度开采和生产加工,导致资源保有储量快速下降,环境污染严重。为保护资源和环境,主管部门已经对耐火粘土、萤石实行开采和生产双重总量控制,使开采量和生产量逐年有所减少。

目前的政策是,由国家发改委研究提出年度生产总量指令性计划,工信部下达分地区年度生产指令性计划,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将相关生产指令性计划下达到相应的生产企业。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对不能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金融机构将不再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也不能为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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