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
行情大厅
资讯
技术
服务
7*24小时服务热线0713-8115616在线客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资讯 » 政策法规正文

中国辽宁颁布全国第一部装备制造业法规

发布日期:2011-12-04    浏览次数:51

  《辽宁省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装备制造业立法,标志着省政府把装备制造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将对加快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发挥极大促进作用。

《规定》确定,省、市、县(含县级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规定》提出,支持发展符合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要求、满足国民经济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端化发展、具备一定技术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领域的装备制造业,主要包括五大领域,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成套装备,节能、环保与资源开发利用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交通运输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关键基础件、精密仪器仪表和智能控制系统以及满足新兴产业发展的专用装备。《规定》还在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发展产业集群等方面作了规定。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行业推广

网站首页 | 诚聘英才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黄冈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广告报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20042 | 鄂ICP备12000774号-4
传真:0713-8115617-8188 | QQ群:91422912 窑炉及相关行业群| 客服邮箱:Chinakiln@126.com
主办单位:黄冈市窑炉工业协会 | 网站运营:窑炉工业协会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鄂公网安备 4211020200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