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人于5月31日前对已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进行全面自查。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既有玻璃幕墙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高层建筑、人流密集区域、青少年或幼儿活动公共场所以及有安全隐患投诉的既有玻璃幕墙。我省将督促既有玻璃幕墙产权人于7月31日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发布日期:2012-03-27 发布日期:2012-03-27 浏览次数:0
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人于5月31日前对已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进行全面自查。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既有玻璃幕墙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高层建筑、人流密集区域、青少年或幼儿活动公共场所以及有安全隐患投诉的既有玻璃幕墙。我省将督促既有玻璃幕墙产权人于7月31日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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