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财税[2012]2号),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对菱镁矿等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作出调整。
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15元。滑石、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20元。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发布日期:2012-02-17 发布日期:2012-02-17 浏览次数:3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锡矿石等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的通知》(财税[2012]2号),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对菱镁矿等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作出调整。
菱镁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15元。滑石、硼矿资源税适用税率标准调整为每吨20元。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率的6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率的80%征收。
网站首页 | 诚聘英才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留言 | 广告服务 | 广告报价 | RSS订阅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120198 | 备案:鄂ICP备06002803号 | 全力打造窑炉行业上下游产业链!
客服热线: 0713-8889956 8889958 | 传真: 0713-8889955 | 客服邮箱:Chinakiln@126.com |